据培养方案要求,本科四年内要完成专业考察,一般是要求在第三学年内完成。
考察结束后,各专业学生将写考察报告写好上交专业考察负责老师,由负责老师录入成绩,并将相关报告交由教学办。
如果有多个考察活动,可以交多个考察报告。
此格式仅适用于2017级及以前的年级,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