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院转专业工作要求
历史学院转专业的工作应遵守学校转专业的各项规定。在学院统一布置下,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安排,指导或组织本专业学生的转入、转出业工作。
一、转专业学生的遴选过程:
1、由专业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指定的老师和班主任,共同参与遴选工作,决定本专业转出的学生名单。
2、外系学生转入历史学院时,其希望转入专业的专业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指定的老师和班主任,要组织学生进行书面考试和面试,成绩排名靠前者批准转入该专业。
3、最终遴选出的转入学生名单,由教学院长审核,教学办报教务处批准,方可生效。
4、转专业的时间与流程,要遵循学校教务处的相关规定,每年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遴选转出转入学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2、希望转入或转出的学生需提出申请并经班主任、专业负责人任同意。
3、转入或转出人数在学校规定的限度内,则自动获取转专业申请资格;若转入转出人数超过学校规定比例,历史学院有权通过遴选,确定转专业学生的名单。
4、历史学院本科生希望转入其它院系或专业时,由历史学院确定遴选报名标准,考虑因素包括: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的成绩、高考分数排名,任课教师的意见。在班集体中的各项表现等;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成绩相近或相同,则由班主任和专业负责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学院教学办公室予以认定。
5、一般情况下学生应遵循学院的决定,如有意见可向学校教务部门反映。
6、转专业申请获批后,进入正式转专业程序。通过考试、面试等环节后,由转入转出的相关院系同意并确认,转专业工作即告结束。学生转专业申请未获批准,则须回原专业继续学习。
7、大学一年级转专业时,其他学院转入历史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原则上进入历史学院同一年级学习。如果大学二年级转专业进入历史学院时,其他学院转入历史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原则上须随同下一年级的历史专业学生学习。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2013年12月制定
2017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