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小学期课程要求
一、小学期课程
所谓小学期课程,是指历史学院利用每年春季学期考试结束后的假期,举行与本科生教学密切相关的教学活动。开设课程以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为主,包括集中授课、学术系列讲座、学术研讨会、读书讨论会、教学见习、教学实习、教学参观、教学考察高校研学等,可兼有临时性课程与讲座。
二、课程开设目的
1、拓展学生学术知识及国际视野,了解史学研究的前沿动态。
2、领略学术大家的风范,了解其研究领域及研究方法。
3、增强院校间、学生间的彼此交流。
4、为有志于在历史学领域继续学习研究的学生搭建深造平台。
5、开展教室以外的以实训、实践为目的和手段的相关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历,在社会实践中积累相关知识,增强学科研究能力。
三、课程参与或讲授人员
1、小学期课程一般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提出教学计划,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批准,学院教师有义务积极参加。
2、小学期课程可聘请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专家前来讲学或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学院与学校共同负责安排相关事宜。
3、历史学院的本科生原则上都要参加各类小学期课程的学习活动,以获取相应实践学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并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将来补学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4、有些小学期课程可吸收其他院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
5、实践类的课程经费,由专业负责人在本专业各项建设经费中筹措、解决,历史学院尽可能提供支持与帮助。
四、时间安排与考核
1、历史学院小学期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学期考试结束后的假期之初,以10天左右为宜。
2、小学期课程结束后,相关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供课程总结或实践报告;学生应提交作业或考察报告,有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负责检查;实践类课程结束后一般要举行总结汇报会并提供相应的学术考察成果。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2013年12月制定
2017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