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首都师大校发[2019]21号),学校于2019年3-5月进行2017级、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一、二年级在校本科生;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能继续在当前所在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转入艺术类专业或艺术类专业学生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学生跨院(系)转专业;
3.师范专业学生转入非师范专业;
4.一类特长生;
5.专升本学生;
6.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7.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在转专业报名截止前尚未解除者;
8.已成功转专业的学生。
(三)退役后复学的学生需要转专业的,按《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应征入伍奖励支持办法》(首都师大党发2018[11]号)执行。
(四)休学创业后复学学生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需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出具同意函。
三、具体要求
(一)转专业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统一办理,一般不单独受理。
(二)师范专业同意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师范专业同意转入的学生人数没有名额限制。
(三)非师范专业学生在本院(系)内转专业时,申请转出没有名额限制,但转入须经院(系)考核批准;非师范专业跨院(系)转出和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30%(非师范生申请在本院系内转专业的,不占跨院系转出和转入名额),没有用完的名额转入下一年度,供第二次跨院(系)转专业使用。
(四)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在完成基础阶段学习任务后,按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五)一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同年级学习;二年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六)转专业学生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方予毕业。原专业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经学校认定,承认其学分。学生须于正式转入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学分认定手续。
(七)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
(八)转专业学生如降级或延长学习年限,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杂费。
(九)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师范专业的,须先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我校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后,再转入师范专业学习,其待遇及就业按《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执行。
四、转专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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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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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前 |
学校向院系下发通知,布置转专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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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前 |
各院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确定各专业拟转出及接收学生数量(非师范生申请在本院系内转专业的,不占跨院系转出和转入名额)、遴选办法和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并填写《首都师范大学2017级、2018级转专业人数及考核安排表》(见附件2、3),并将转专业的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马啸办公系统,纸版签字盖章交至主楼3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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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前 |
经学校审核,在校园网主页(http://www.cnu.edu.cn)公布各院系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及考核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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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2日、15日 |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教学办提交《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良乡学生于4月12日8点至16点将申请表和本人成绩单一式两份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交良乡基础学部教学办(科技楼三层2309-1,电话:81358055),良乡基础学部统一于4月15日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表(见附件4、5)纸版转交各院系教学办,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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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前 |
各院系初审(注意:申请学生在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需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出具同意函),将同意跨院系转出学生的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本院系内转专业申请材料不用交教务处),以及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含在本院系内申请转专业学生)交到教务处教务科(主楼310),汇总表电子版发马啸办公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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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
经学校审核,在网上公布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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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9日 |
各院系组织笔试或面试。申请转专业学生网上查看所在院系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同意转出的学生按本人申请转入院系、专业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转专业考核。未公布考核相关安排的,由院系负责通知学生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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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 |
各院系对拟接收学生名单(含本院系内转专业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将考核情况及拟接收学生名单(含本院系内转专业学生)等材料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主楼310),电子版发马啸办公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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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前 |
经学校审核,在校园网主页(http://www.cnu.edu.cn)公示各院系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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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前 |
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师范专业的,须根据招生就业处的通知,统一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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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周五 |
获批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单,到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数字校园建设中心等部门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