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9]20号
首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春学期
本专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标准与实施办法》(校发[2009]7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我校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时间
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将于5月20日——6月3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13日——5月19日做好评估前的数据维护工作,确保评估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网上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具体要求
1.所开课程与上课班级、任课教师对应、无差错,如有修改,请填写“调课申请审批表”(详见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交教学运行科畅皓老师。
2.请各院系做好课程评教类别的维护工作,具体维护步骤请见附件。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学年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参与评教,则评教类别应设置为“其他”。
3.动员学生客观、公正地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
4.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教学质量评估,只有完成网上教学质量评估的学生才能进行网上选课。
由于网上评估和选课同时进行会对服务器造成巨大压力,为不影响选课速度,评估系统将在预选课期间的前3天关闭。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完成评估工作,以免影响选课工作的正常进行。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