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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申请2020年度创新学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首都师大校发〔2020〕48号),我校现开展2020年度创新学分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自愿申请创新学分的本科生,请最晚于2020年12月7周一下午五点前申请创新学分,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各院(系)教学办公室:

  1.学生凡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本科生科研项目(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题的,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创新学分。学生本人不用提交相关纸版材料。

  2.学生参加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的实验室开放基金和由学生处组织的学生科研立项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学生处提供名单。学生本人不用提交相关纸版材料。

  3.学生凡参加教务处主办学科竞赛(见附件3)获奖的,无需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由竞赛承办单位统一为其申请创新学分,并附获奖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4.学生参加非教务处主办竞赛获奖的(即不在列表中的竞赛),请填写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附获奖证书扫描件、复印件(1份)、竞赛说明(院系教学院长或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内容包括竞赛主办单位、组织级别、在国内的影响力等)。

  5.学生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附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内容扫描件(PDF格式)、复印件(1份)提交到教学办公室。

  6.学生获得国家专利的,请填写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表》,附国家专利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复印件(1份)等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到教学办公室。

  7.参与小学期“学术素养和专业能力周”活动,学术报告被评选为优秀的本科生新生,凡自愿申请创新学分奖励的,请填写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

  (二)各院(系)工作内容:

  1.凡由学校教务处主办的学科竞赛(见附件3),由竞赛承办单位统一为符合资格的获奖学生提出申请,承办单位无需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只需将申请汇总后填入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并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2.对学生参加的非教务处主办学科竞赛的级别进行说明。

  3.核实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汇总本院系所有申请及支撑材料,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含电子版,纸质版须签字盖公章),于2020年12月9日周三下午5点前交教务处304办公室。

  (三)其他说明:

  1.创新学分申请表格填写务必严格按照示例填写。

  2.创新学分申请表需要区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

  4.研究生不在统计范围内。

  5.请院系通知到全体本科生,经认定的创新学分结果,将作为评选学科竞赛优秀组织奖、院系年度考评等工作的依据。

  6.教务处将创新学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后,学生在教务系统创新学分提交线上申请,计入学生档案。

  7.12月9日之后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材料,可以12月31日前补交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待证书发放后于本学期寒假放假之前提交到304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68902805

  

  

  教务处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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