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总结、考核恢复线下教学以来,我校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保障和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标准与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9]5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本专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时间
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将于12月4日——12月16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24日——12月3日做好评估前的数据维护工作,确保评估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网上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具体要求
1.所开课程与上课班级、任课教师对应无差错,如有修改,请联系教学运行科畅皓老师68901724。
2.本学期恢复线下教学,导致课程授课方式产生变化,因此课程的评教类别也需进行相应的调整。请各院系做好本学期课程评教类别的维护工作,具体维护步骤请见附件《关于维护课程评估评教类别的说明》。请注意:
(1)请各院系教学秘书与任课教师充分沟通,确定课程的评教类别,各评教类别的指标体系见《首都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标准与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9]52号)。
(2)所有课程按照本学期实际授课方式维护评教类别。
(3)本学期未开课程不参与评教,评教类别应设置为“其他”。
(4)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学年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参与评教,评教类别应设置为“其他”。
3.动员学生客观、公正地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
4.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教学质量评估,原则上完成网上教学质量评估的学生才能进行网上选课。
由于网上评估和选课同时进行会对服务器造成巨大压力,为不影响选课速度,评估系统将在预选课期间的前3天关闭。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完成评估工作,以免影响选课工作的正常进行。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