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首都师范大学关于印发<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首都师大校发[2020]20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范围
(一)检查方式:院(系)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范围: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院(系)自查:
1.院(系)对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把握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2.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强化学术规范,切实提高论文质量,并严格要求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3.学生应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论文要求,并如实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附件1),及时提交到院(系)本科教学办公室。
4.院(系)撰写《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客观反映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准确把握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的亮点。
(二)学校抽查: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和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抽查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抽查方式以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为主。
三、工作安排
(一)院(系)自查:3月29日-4月9日,院(系)进行自查。4月5日前历史学院毕业生将《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以班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收齐交文科楼教学办419,电子版打包,命名“2017级**专业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发送到jiaoxue419@163.com。
(二)学校抽查:4月5日-4月9日,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和教务处相关人员抽查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四、其他
(一)我校将于本学期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抽检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抽检将覆盖全部本科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2%,具体管理办法参照教育部文件执行,盲审名单另行通知。
(二)各院(系)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务必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